央廣網北京10月30日消息(記者孫瑩)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完善對涉及公民人身、財產權益的行政強制措施實行司法監督制度。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的行為,應該督促其糾正。加同時提出,完善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制度,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
  檢察機關的監督作用到底體現在哪裡?為了讓聽眾看的見,摸得著,我們來看昨天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彙報的幾組數據。在監督冤假錯案方面,檢察機關對從申訴中發現的“張氏叔侄強姦殺人案”、“於英生殺妻案”、“徐輝強姦殺人案”等冤錯案件,及時向法院提出依法再審改判的意見;防止冤假錯案方面,2013年以來,因排除刑訊逼供等非法證據決定不批捕750人,不起訴257人;刑罰變更執行監督方面,針對一些“有權人”“有錢人”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3月至9月底,檢察機關已建議收監執行800名罪犯,含原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82人,立案查處背後弄虛作假、索賄受賄、徇私枉法的國家工作人員129人。
  可見,檢察機關監督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不枉不縱,公平正義。為了更好地發揮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司法監督職能作用,四中全會提出了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法院、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這些新的舉措到底將如何展開,中央台記者孫瑩專訪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局局長王洪祥。
  我們一直以來按照行政區劃設置的法院、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遭遇了什麼麻煩,讓中央決心設立跨行政區劃的法院、檢察院呢?
  王洪祥:實踐中,存在著一些地方保護主義、一些說情、干預等法外因素,對公正司法的干擾和衝擊,所以,決定提出,要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記者:什麼類型的案件讓這樣的檢察院來辦理?
  王洪祥: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檢察院來講,主要是為了排除一些法外的因素,對人民檢察院查辦職務犯罪的一些影響、干擾和阻力,目的是為了保障公正地行使檢察權,更好地排除對公正司法的阻力和干擾。
  生活中,對於檢察機關對刑事犯罪提起公訴,犯罪行為對國家或集體財產造成損失,檢察機關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我們比較熟悉。檢察機關代表這國家和公共的利益。《決定》提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一句表述卻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註。
  記者:這項制度的探索將隨著一個什麼樣的脈絡來進行?有沒有可以借鑒的經驗?
  王洪祥:主要是檢察機關在發現行政機關不作為、亂作為的時候,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損害了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由於社會的公共利益比較抽象,沒有具體的相對人,有些是不敢、不能提起公益訴訟,這樣的情況下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檢察機關就是合適的主體,維護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就是它的應有之意。
  記者:檢察機關算公益訴訟的原告方嗎?
  王洪祥:地位相當於,但他叫作公益訴訟人、民事公訴人,對他的稱呼和定位我們要進一步探討,準確和規範化。
  記者:他的身份和消協或者環保組織有什麼不一樣?
  王洪祥:檢察機關是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擁有法定的調查權,他能依照法定程序來搜集證據,發現有關的違法事實,這樣使檢察機關能夠更好地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此外,檢察機關是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接受人大的監督,不受行政機關的干預,由於他這種獨立的法律地位,保障了檢察機關能夠更好地履行行政公益訴訟的職責。
  四中全會提出,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強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的法律制度。完善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司法監督,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同時提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對此,王洪祥分析。
  王洪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它是建立在我國《憲法》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這個原則基礎之上,進一步強調我們的各個辦案環節都要註意的,要以審判的要求把認定的事實和證據的判斷都要搞準確,搞扎實,經得起歷史和法律的檢驗。
  主持人:我們說,檢察院是司法監督機關,那麼誰來監督這個監督機關呢?監督檢察院的一群人叫“人民監督員”,最高檢公佈的最新數據顯示,2006年有人民監督員以來,共監督案件34215件。四中全會提出要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重點監督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的立案、羈押、扣押凍結財物、起訴等環節的執法活動。
  王洪祥:範圍上要進一步拓寬,在檢察機關偵查職務犯罪的過程中,採取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措施不當的等三種情形新納入了人民監督員的監督範圍。再比如說,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問題,現在正在進行重要的改革。
  記者:過去都是由同級檢察院自己選,後來改成由上級檢察院為下級選。
  王洪祥:但即使這樣也沒有解決人民檢察院自己選人來監督自己的問題,因此人民監督員的產生的公信力還有待進一步的提高,為此,經過探索以後,我們現在正在試行由省市兩級司法行政機關來選任人民監督員,然後由檢察院在司法機關的人民監督員庫里隨機挑選監督員,對具體的案件進行監督。  (原標題:四中全會權威訪談: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s77tsatg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